教师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规章制度1很多成功的学校的经验也表明,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人的发展目标,确保师生在校身心都能健康发展,它对于优化学校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做好常规便是奇迹,因为常规形成习惯,习惯常决定一切。
一.持之以恒,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实行常规管理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习惯的养成来自于“时间”,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便没有长期一贯的坚持执行,没有一视同仁的严格要求,良好习惯的养成就会落实到实处,如我校制订了客观公正的量化考评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教职工都能自学的遵守从而形成自然有序的工作氛围。
二、抓常规制度的系列性,促进制度的和谐发展。
制度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为了让教育教学常规制度与新课程相适应,我们将与时俱进,对常规的教育教学制度及时修改,及时补充,及时完善,让教育常规制度与新课程和谐发展。
1、完善备、教、批、辅、考教学常规制度。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教学常规完善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制度,备课以备教学理念为突破口,引导教师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备课的实效性;教学以学生的需要为切入点,引领教师追求平实常态的课堂。从教师的业务需要出发,增补和删减学校原有的一些教育教学常规制度,让教学常规制度既能规范教师的教育进行行为,又能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2、创新学习、反思、培训等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学习型教师、研究型教师是新课程对教师提出的高要求。为了让学习、反思成为教师的一种习惯,必须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反思制度、培训制度来督促。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改变学习手段,让教师自觉学习,用学习来为教师服务,用学习来修炼教师学识和品性。
三、抓常规习惯的细节性,促进素质的和谐发展。
细节决定成败,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的细节处,就能促进师生素质的和谐发展。 课堂上要效益。让课堂实实在在。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观察课堂,研究课堂,评价课堂,让课堂实实在在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在继续开展课堂主题观察的案例研究外,可开展“校外学一点、课堂用一点”的两点活动,引导教师学以致用;开展“让学生说教师、让教师说特色、让同行说质量”的三说活动,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效果;开展“教学小窍门”交流活动,让教学效果落实到每节课的每个教学细节中。
四.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学校各项工作稳定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背离目标的苗头,偏离正常轨道的趋向和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调整,这里所说的“问题”实际上是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有状态与实际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要及时察觉问题,如在每一次的期中期末统测前后,进行师德教育防止有个别教师为成绩而对学生发急,造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又如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班组的事要做到明察秋毫。如班级气氛和班级舆论的变化本来很活跃的学生突然变得沉闷,纪律状况突然变得很差,这些都预示着班级内部有了问题,及时找到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确定问题的性质,采取及时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否则“问题”就真会发展成问题。
教师规章制度21、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教师规章制度3一、 上班时间:
13:00——15:30 教师备课时间
15:30——16:00 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 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 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13:00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 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特别是过道南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 ……此处隐藏18679个字……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规章制度15一、资历分(10分)
1、教龄26年以上者计10分。
2、21-25年者计9分。
3、20年以下者计8分
二、工作量(10分)
1、周工作量达到和超过一级工作量(16课时)的教师计10分。
2、周工作量在二级工作量(13——15课时)的可计8分。
3、周工作量在三级工作量(12课时)的可计6分。
4、周工作量在三级以下(12课时以下)的每一课时计0.5分。
5、学校指定的临时兼课教师根据本人周工作量和学期兼带课情况而定。
三、职业道德及政治表现(10分)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计分:
1、违反零收费政策。2、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3、未完成政治学习任务。4、未完成行风纠建案头材料的。5、受到上级部门或学校处分的。6、乱发或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引发纠纷的。
四、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除0.5分。
2、各类会议请假未到扣除0.2分。(包括公开课听课活动)
3、查岗时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每次扣除5分。
4、查堂时教师不在教室每次扣除5分。
5、旷会一次扣除5分。
五、专业知识(20分)
1、教案规范与创新程度。(10分)
学校期末评定的优秀、良好、合格教案分别计10分、8分、7分,不合格教案不计分。
2、校本研修情况。(10分)
教师学期内校本研修95学时以上为10分,90学时为8分,80学时为6分,80学时以下不计分。
3、专职总务人员按其服履职确定成绩,一般不超过良好以上等次。
六、课堂教学(35分)
1、35分
(1)统考年级某一学科居公办学校前三名的科任教师,团体荣获城区小学前三名的包级领导。
(2)县内现场展示竞赛获团体前三名或荣获一等奖的第一负责人。
(3)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语、数、综三大组教学成绩前三名的教师。
(4)学校荣获县级以上某一单项荣誉的分管领导。
(5)学校第二学期成绩提高最快的教师。
2、30分
(1)期末考试成绩超过参照学校的教师。
(2)县内调研考试中,成绩超过参照学校的教师。
(3)指导学生参与县级以上文体艺术展示活动的分管领导。
(4)学前班期末教学质量验收中教学效果最佳教师。
(5)期末考试中总评成绩超过参照学校年级分管领导。
3、26分
(1)能按教学常规施教,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
(2)教学成绩与参照学校相比,成绩较好的教师。
(3)期末课堂验收教学效果合格的教师。
(4)全面落实完成工作计划的分管领导。
4、20分
(1)期末考试成绩低于参照学校10分以上的教师。
(2)统考中居城区小学倒数第一的科任教师。
(3)非考试科目、幼儿教师期末质量验收中成绩不佳的教师。
(4)出现工作失误的学校负责人。
20分得分的补充说明:以上1、2两条起步年级除外,其他年级如在一年内新接课的教师不按此标准执行,对于新接课教师只要成绩有提高,可按26——30分计分。
七、班主任工作(5分)
1、工作突出者计5分。
2、合格者计4分。
3、存在工作失误者不计分。
八、青年教师培养(5分)
1、学校主要领导能按工作计划、定期或随机召开专题会、培训会、研讨会可计2—4分,能代表学校外出作专题经验介绍,可计5分。
2、领导或教师能代表学校在县级以上或校际间上示范课、做专题讲座、单独演讲分别可计4----5分。
九、奖励(5分)
在本学期内,经学校推荐上报的各级政治荣誉或业务荣誉,县局以上计5分,其他部门以及学校表彰的先进个人计4分,未经推荐的各类荣誉不计分。
十、补充说明
1、凡本细则无明确计分标准的,由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2、依据一年中两个学期教师综合考核情况,按成绩位次确定“年度优秀”人选(一般4—5年内不重复)。
3、根据学校具体经费情况,按考核积分对教师进行奖励,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此奖励。
(1)48周岁以下周工作总量低于12课时的教师。
(2)有“三乱”现象发生,引发纠纷或上级部门介入的教师,或者有三名以上家长反映认定教师有“三乱”情况发生的。
(3)属学校“双落后”的科任教师。(教学成绩最差、成绩退步最大,同时与对比学校教学成绩相比超过10分差距的教师)。
(4)学期内校本研修不足80学时的。
(5)教案或者作业批改有明显漏洞的。
(6)非考试科目期末教学验收为不合格的。
(7)学期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教师。
(8)拒不接受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的。
(9)违反上级政策或学校规定,经教育不予改正的。
4、凡一学年内有一次学期考核低于60分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选为各类优秀,不得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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